|
厦门新东方学校论坛 →
社区公告 |
|
欢迎光临厦门新东方学校论坛,我们以真诚的服务来满足您的要求,为了能让您更好的使用我们开发的产品,希望能得到您的支持和理解,相信我们会做的更好! |
权利声明 第一章、总则 第 1 条 本站规依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制定。在本站发生的所有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和法规,凡是和相关法律和法规抵触的站规条款自动作废。用户接受新东方网提供的网络服务即视为同意本站规,如果用户不同意本站规,可以随时拒绝接受新东方网提供的网络服务。 第 2 条 新东方网有权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变化,不断完善和修改本站规。 新东方网保留随时修改本站规或中断网络服务而不需事先通知用户的权利。新东方网行使修改权或中断服务权利,无需对用户或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在本服务条款修改后继续使用新东方网提供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无条件接受服务条款的修改。如果用户不同意修改的内容,可随时拒绝接受新东方网提供的服务。 第 3 条 本站国际域名为:bbs.op999.cn;中文正式名称为"新东方网论坛",英文名为"IARBBS, IARNETBBS"。在站外,中文"新东方开发论坛"可以简称为"小志论坛"、"新东方网"或"小志网",在站内,可以以"新东方"、"论坛"简称本站。无论站内站外,英文名称"op999.cn, IARNETBBS"都可以简称为"op999","iarnetbbs",大小写不分。其他的各种称呼及错字别字均与本站无关。正规场合,请使用本规定附图作为新东方网的图标。 第 4 条 bbs.op999.cn以上所有内容紧规范于新东方网络工作组开发(以下称“新东方网”),新东方网向用户提供免费的技术服务,问答服务,客服热线、但是不开通客服专线,拨打客服热线是要收取相应的电话费用,网络使用及其网络增值服务,新东方网全权拥有该网站,有权利用站内空间做任何合法的经营性质行为,并有权随时取消与网站运营利益有冲突的相关服务。 第 5 条 本站使用者使用新东方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新东方网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新东方网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本站使用者因违反本站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负,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6 条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新东方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7 条 新东方网所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的所有权、运作权和解释权归新东方网络工作组所有,新东方网享有对本站规的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宗旨 本宗旨是本站规制订的原则(政策),站规(内)其他条款不能和宗旨抵触,否则自动作废。 第 8 条 遵守法律:在本站发生的所有行为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和法规。本站规所有条款都不得与本原则抵触,否则自动作废。 第 9 条 保护用户权利:在不违背总则的原则上,用户享有个人隐私、著作权保护等个人权利。本站规未列明的权利属于用户。 第 10 条 讨论版使用权属于版主:在不违背宗旨第一原则的前提下,全体站内注册用户可以使用新东方网空间,建立自己的讨论版,并使用站方赋予的所有功能。在讨论版中,版主享有最大的权利并对本版负相关责任,站方尊重和保护斑竹的权利。 第 11 条 站方中立:新东方网站方给用户提供各种网络服务,制订公共规定,管理公共区域的秩序。站方在用户之间的冲突、用户与讨论版之间的冲突、讨论版内部冲突和讨论版之间的冲突中,保持中立,不参与其中。用户的所有言论不代表站方观点。 第 12 条 提倡网络真实:新东方网提倡"上网越久越真实",新东方网赋予真实网友最广泛的权利和自由;新东方网鼓励网络对真实世界的贴近和模仿,将网络带入现实。 第三章、用户 第 13 条 本网络所有用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站规。严禁发表造谣、侮辱、诽谤他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和泄露国家机密;严禁发表暴力、淫秽、色情、迷信、宣扬种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消息;用户发表的文章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与新东方网无关;用户须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 用户对其发表在新东方网上的任何文字、信息、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声音、影像或其他任何储存形式或任何表现形式的资料(以下统称为"内容"),不论是公开发布或私下传递,均负全部责任。 在任何情况下,新东方网均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以及因内容而引起的任何损失、损害承担任何责任。用户发表的内容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新东方网无关。用户承担一切因自己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行政或刑事法律责任。用户必须遵循: 第 14 条 用户在新东方网注册需要按照提示提供详尽的个人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在个人信息发生变动时,用户有责任及时修改个人信息。如果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不准确,新东方网保留结束用户使用本站提供的网络服务的权利。在用户需要帮助或者发生纠纷时,因不能确认用户身份及其帐号的使用权利,不能够向用户提供相应的帮助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己承担。 第 15 条 未经用户授权,新东方网不公开、编辑或透露其个人注册资料,除非基于下述原因: 第 16 条 任何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参加网上活动应事先得到家长或其指定监护人(以下统称为"监护人")的可经查证的同意。 监护人应承担保护未成年人在网络环境下的隐私权的首要责任。 监护人有权拒绝本网站与其未成年子女或被监护人做进一步的联络。 第 17 条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新东方网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用户将对其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每个用户都应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部责任。用户可随时指示变更其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密码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知站方。 第 18 条 对于违反本规定13条的用户,站方有权作出关版、撤销版主、网友降级、协助国家安全部门调查之所有决定。 第 19 条 本站用户分为匆匆过客、注册用户、真实网友、限制用户四个级别; 第 20 条 “匆匆过客”为匿名用户,可以阅读、查询本站文章,不可以在本站发表任何言论。 第 21 条 “注册用户”是免费使用新东方网基本功能的用户。用户提供自己的ID和 E-mail 信箱,后可申请成为注册用户。同一个E-mail只能注册一个网名。注册用户可以在公开讨论版及其他经允许的讨论版进行跟帖讨论和直接发帖讨论。 第 22 条 “真实网友” 是提供真实资料的用户。真实网友可以享有注册用户的所有功能,以及其他增值服务。 第 23 条 “限制网友”是指因违反站规被取消功能使用权的用户。 第 24 条 本站合法使用者的个人收件箱内的信件请自行备份保存,本站不负保管责任。 第 25 条 新注册用户三天内未再次登陆,或连续一年不登陆,用户名将被系统自动注销,同时有权删除该用户名在新东方网发表的所有文章。 第四章 讨论版 第 26 条 讨论版分为公开、秘密、只读三个等级。真实网友担任斑竹的讨论版可以设置为任意等级。注册用户担任斑竹的讨论版只能设置为秘密版。 第 27 条 秘密版的斑竹可邀请其他用户访问自己的讨论版,被邀请用户不论级别,均可在版内浏览和发言。 第 28 条 本站用户发布原创文章版权属于作者本人,本站尊重被转贴文章原作者的版权。版主在尊重原作者版权的前提下有权适当修改标题。 第 29 条 站方不会未经允许越级干涉讨论版的运作,除非该版事实上已经违反13条及相关互联网管理条例。经用户举报或者其他有关单位等通知的情况下,站方会对违反第13条及相关互联网管理条例的讨论版及用户进行相应的关闭、降级等处理。 第 30 条 讨论版在建立后,若大部分文章主题与当初申请时不符,站方有权决定更改该版类别及斑竹下次更改类别的争议期。 第 31 条 讨论版可以设立副版主四人,由版主直接任命。凡预定该讨论版的用户经版主许可后均可担任副版主。在更换版主一个月内,上任版主可到居委会申请取消现任版主或由主要用户提出争议,由站方仲裁。 第 32 条 版主的权利是:建立讨论版的精华区,举行版内投票,管理版内聊天秩序等相关事务。而这一切的权利享用不能违反站规第3条、第13条及相关互联网管理条例。 第 33 条 在不违反第8条的前提下,版主有义务删除违反国家《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以及不适合在本版出现的内容,有权利和义务管理版内聊天秩序。 第 34 条 副版主的职责是协助斑竹对讨论版进行管理。副版主直接对斑竹负责。如因副版主的责任出现任何问题,版主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 35 条 在不违反第3和第8条的前提下,版主有权制定本版的讨论规则和风格。 第 36 条 版主承担一切因自己在讨论版内的行为或管理不当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第五章、站方 第 37 条 本站的官方机构属于新东方网络工作组。 第 38 条 本站设立居委会。居委会斑竹担负面向网络用户服务之工作:包括日常站务管理、用户咨询解答、受理站内投诉、站方公告、审核帐号、维持站内秩序等工作; 第 39 条 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暂停网络服务,新东方网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新东方网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新东方网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第 40 条 新东方网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对与本网站链接的网站提供的任何形式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图片、图表、照片、软件、音像)和服务的合法性、完整性、时效性,新东方网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41 条 新东方网明确表示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新东方网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担保服务不会中断,也不担保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和不发生错误。用户理解并接受:任何通过新东方网取得信息资料的可靠性取决于用户,并由用户自己承担系统受损或资料丢失的所有风险和责任。新东方网对在新东方网上得到的任何商品购物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第 42 条 新东方网对下述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 43 条 如有著作权人发现用户在新东方网发表的内容侵犯其著作权,并依《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信息网络传播保护条例》的规定向新东方网发出书面通知并提供相关内容的著作权权属证明的,新东方网有权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自行移除相关内容,并依法保留相关数据。 第 44 条 若用户对本站规第44条指向内容依法享有发表权,可以向新东方网及44条指向之著作权人一并发出说明被移除内容不侵犯其著作权的反通知,反通知应为书面形式,并包含如下内容:
|
|
发布人 admin 发布时间 2008-3-27 |
|
Copyright 2008-2009 www.xmxdf.Cn All Rights Reserved xmxdf Copyright 2008-2009 厦门新东方学校论坛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闽ICP备06019090号 |